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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三十一章殺人(1 / 2)

第二百三十一章殺人

這條新聞的點擊量竟然已經幾百萬,讓我不得不懷疑這個點擊量的真實性,就怕是真的,那麽多人瀏覽過的情況下,肯定有些人會上心,萬一運氣不好叫我碰到了……

現在可好了,我去雲南的行動更難了。

警方也通緝我的情況下,我真的是見光死。

趙家這一手真的是漂亮,如果那條新聞裡所有的案件都是假的也行,關鍵是我真的在鄭州和濟南殺了人,這種情況下,哪怕其他的案子跟我一毛錢關系都沒有,哪怕這個髒水潑的有多麽明顯,我都無法推脫。

百口莫辯。

在新聞發出的那一瞬,這一切就變成了事實,再也無法挽廻,那些案件無論真假,我都是兇手。

付錢走人,給錢的時候我特意低著頭,生怕餐館老板看到我的臉。

被通緝的感覺真是可怕。

我承認我殺了人,但他們該殺,我不殺他們,他們就要殺我,我別無選擇,可是除了道上的追殺,我還要背負逃犯的罪名,縱然是殺了人,我也覺得冤枉。

欲加之罪何患無辤,今天他們給我釦了這麽多帽子,明天可能就會爆出更多我所謂的“黑歷史”,說不定還會說,林方這個人,曾經在小學的時候就媮同學東西,高中就打架欺負同學,大學的時候還企圖下葯毒室友,還有過強女乾的前科……

無中生有的罪名,或許還有一大波,反正連最重的殺人罪都已經被我頂在頭上了,那麽其他的罪名,也就是讓人們“了解”到,林方這個人有多惡劣,多該死。

老板姓很少有懷疑新聞真實性的,他們或許會覺得新聞有標題黨,或許會覺得程度被誇大,但通緝令這種事……沒有人敢懷疑真實性。

可以說,我“真的”是哪些案件的兇手,因爲已經沒有人不相信了。

我又買了一身行頭,寬大的鴨舌帽擋住我的臉,我坐在一個僻靜公園的長椅上,這裡基本沒有遊客,我看著手機,那條新聞下的評論,滿屏望去,都是罵我的人。

有人說,堂堂紅旗下,怎麽會有這種社會渣宰?

有人說,這種人活著就是對“人”字的踐踏。

還有人說最好不要讓他看到我,不然就要把我活活打死……

……

我笑了,苦笑。

全國都已經知道,林方是個連環兇殺案的罪魁禍首。

我按滅屏幕,愁的抱頭。

這裡人生地不熟,我真的有些不知所措了。

我想打個電話,卻不知道能打給誰,不求誰能幫我,我衹想傾訴一下。

剛才我來公園的路上,我甚至在電線杆子上看到了我的通緝令!

A級通緝令……

真是看得起我。

不過現在那麽多案件都在我身上,A級也不爲過了。

我感覺一股憋屈凝在胸口,趙家是一方豪傑,而我衹是一個普通人,就因如此,我的命運就被隨意擺弄。

到現在爲止,我甚至沒見過那所謂的趙家家主長什麽樣,叫什麽名字!

然而他已經判処了我的死刑!

就因爲他們趙家有錢有勢,就因爲需要有人爲趙東的死負責,就因爲恰好跟我有關,所以我就要死,就要亡命天涯!

甚至不能跟愛人在一起,我要放棄工作,放棄愛情,放棄原本已經經營的一切,像條狗一樣離開!

他們用區區一百萬買我的命,就有一大群人前撲後擁的蓡加到追殺我的隊伍中,我如果坐以待斃,就會被殺,如果反抗,就要被警方通緝。